江门一男子“跳单”买房起纠纷,近3万元中介费该不该给?

江门日报 2018-11-22 2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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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位二手中介资深人士致电本报,反映了自己被“跳单”的经历,希望客户支付中介费,而客户声称,最终是自己找到业主成交的,不用支付中介费。双方各执一词。 中介人员在店外向记者展示图片,表示业主亲戚和客户在他们的促成下得以见面。 1 资深中介人员 怀疑客户“跳单” 姚先生和赖小姐均是二手中介从

近日,两位二手中介资深人士致电本报,反映了自己被“跳单”的经历,希望客户支付中介费,而客户声称,最终是自己找到业主成交的,不用支付中介费。双方各执一词。

中介人员在店外向记者展示图片,表示业主亲戚和客户在他们的促成下得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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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中介人员 

怀疑客户“跳单”

  

姚先生和赖小姐均是二手中介从业人员,11月17日,他俩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姚先生有业主放盘,而赖小姐有客户准备买房,于是姚先生和赖小姐合作。6月23日,在他们的促成下,业主委托亲戚和赖小姐的客户梁先生看房。当时,业主开价145万元,双方没有谈拢,此后,赖小姐致电客户梁先生,询问进度,梁先生希望赖小姐帮他砍价,使业主能降到135万元,赖小姐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姚先生,姚先生随即致电业主,业主表示非150万元不卖,于是无果而终。

 

“一般来说,买卖双方提出的价格波动幅度不可能这么大。”赖小姐凭借多年的经验判断,买卖双方可能故意造成售价悬殊,进而使中介人员知难而退,实际上,他们可能已经私下成交。

其后,姚先生和赖小姐从不同渠道获悉,业主和梁先生确已私下成交。对此,业主一直矢口否认,说房子并未卖出,而梁先生一开始否认,之后承认。

姚先生和赖小姐均表示,梁先生应支付近三万元的中介费,但梁先生不肯,理由是:他让中介帮他砍价,中介“办事不利”,最终,是他通过其他方式找到业主的,才得以成交。

记者致电梁先生,他也表达了上述说法。

“如果没有我们,他们怎么见面?这就是我们中介起到的作用。”姚先生进而表示,他们从业多年,之前从未遇到过此类事情,所以没有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但他们有其他证据。

随后,姚先生和赖小姐向记者发来了录音及通话记录,表明他们和梁先生确实存在业务往来,同时还发来了多张照片,表明梁先生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才得与业主亲戚见面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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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需分两种情况而定

  

嘉毅地产总经理邓桐燊认为,买卖双方没有通过中介方私下成交的行为,属于行业中俗称的“跳单”行为,买卖双方需支付中介费。

裕隆基地产二手部总经理吴名鸠的说法与其大致一致:梁先生应支付中介费,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中介公司带买方看房,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居间义务。买方看完后私下成交的行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规避支付中介公司费用的义务,损害了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跳单”行为。

“梁先生的中介费支付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日森进而列举了两种情况:

一、如果梁先生与业主成交价等于或高于当时中介时的价格145万元,且梁先生与业主未经过其他中介而直接交易,则可以推定梁先生与业主是规避中介费而抛开中介方来进行交易,违背诚信原则,应支付中介费给姚先生和赖小姐;

二、如果梁先生与业主是通过其他中介方的努力,最终成交的价格低于145万元,则可以不支付中介费给姚先生和赖小姐。

业内人士声音

希望中介从业人员的劳动付出能受保护

据裕隆基地产二手部总经理吴名鸠观察,在江门,市民的契约意识较强,大多数客户会如约支付中介费,也有少量客户要求降低点中介费,但还有少量客户,会以房源不合适或者价钱谈不拢为由,私底下找业主或安排他人签约,从而不付中介费。

嘉毅地产总经理邓桐燊则讲到,在该公司,客户不付中介费的情况偶有发生,主要有两种情况:排名前列种是客户和业主贪小便宜,不遵守合同道德,在中介方约买卖双方见面后,买卖双方私下见面谈价成交;第二是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繁多,买卖双方为保障自己的利益,会要求部分中介费在过户或交房后支付,中介方迫于市场竞争而同意,但过户后,买卖双方以各种借口耍赖不付,使中介方的利益受损。

为何会出现上述现象?邓桐燊分析认为,江门目前没有一个规范的行业协会或机构进行仲裁和评判,使得同行间恶性竞争,中介费收取混乱,也使得个别二手房买卖人不惧法律,突破道德规范不支付中介费。

为此,他建议:一方面,中介行业要自律,统一佣金费率,保护中介方的利益;另一方面,应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对不付中介费和拖欠中介费的买卖双方列入“黑名单”进行社会公告,并坚决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讨,真正保护中介从业人员的劳动付出。

吴名鸠则讲到,房产交易专业性比较强,环节比较多,金额比较大,需要专业的置业顾问帮助买卖双方把控交易风险。买卖双方如果越过中介机构私底下成交,或找不正规的公司交易,风险比较大,为此,他建议,有意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找专业的经纪公司更为放心。

黄日森则提醒说,中介人员从事中介服务活动,应签订协议,对中介事项进行详细约定,包括签订不得绕开中介直接交易,否则视为违约,须支付违约金等,而交易双方在中介人员未能达成中介约定的事项时,可以及时解除中介合同,以避免双重支付中介费。

此事目前仍未落下尘埃,

到底算不算跳单也存在争议。

或许,

很多人觉得绕过中介可以节省一笔钱,

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近年来

绕开中介买二手房被骗事件频发,

“跳单”成交风险不小

案 例

绕开中介买房首付百万元

没想到所买房产竟是被查封的

黄先生曾通过中介在海珠区找房,一段时间后看中了一套位于新港西板块的房子,不过精打细算的黄先生一心想省下中介费,于是看房后选择“跳单”,自行找业主成交。在与业主谈妥价格签下购房协议后,他出于信任给了近五成的首付,金额过百万元。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业主所卖的房产竟然是被查封的资产,想索回资金,业主却不愿意退回首付,他无奈之下只好选择打官司,追讨损失。

二手房交易较好找专业人士

业内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流程涉及的环节很多,很多买家和卖家都不是专业人士,往往无法预估风险:

“排名前列个风险是房产的税费计算不清晰,可能会使买家在交易后期才惊觉超出预算;

第二个风险是一些买家可能轻信业主,在交易过程前期就给了超过合理上限的定金或是首付给业主,一旦交易流程中发生意外如资料不齐全无法过户、业主房产有问题,买家也可能无法索回前期投入的资金;

第三个是交楼时产生的风险,例如原租客不搬走,或是房产被查封,买家没有专业知识,可能都无法处理这些突发性状况。”

业内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

较好找专业人士进行跟踪和把控,

可以很大程度上

降低买卖双方遇到的风险。

来源:江门日报(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周春锋)、网络 责任编辑: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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