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普遍关注住房公积金贷款

江门资讯助手1 2019-04-04 10:34:2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市住建局回复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等问题

问题一: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江门买房?

市住建局回复:职工无论是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是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购房,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职工,凭购房合同等资料向贷款承办银行申请,银行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问题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怎样?

市住建局回复: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如下:一、首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房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二、第二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成员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房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政策;三、职工家庭成员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三:预售房源为何已锁定?

市住建局回复:若是属于蓬江区、江海区已办理预售的楼盘,市民可以登录市住建局官网进行查询,并可以查询房屋的具体状态,即是否可售、已售、限制销售,限制销售的原因也会备注清楚。市民也可以拨打属地住建部门电话咨询(蓬江区住建局:3167336;江海区住建局:3880723)。若是属于新会、鹤山、台山、开平、恩平已办理预售的楼盘,建议市民直接拨打相应属地住建部门电话咨询。

问题四: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江门申请公租房吗?

市住建局回复:外来务工人员如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本市区城镇居住证;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元以下;3、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4、在本市区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1年(以购买社会保险为基准),并与本市区现用人单位签订了新劳动(聘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市民可根据上述条件判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符合的,可就近填表申请。   (周春锋)

来源:江门日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