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里为一棵树变得水火不容,究竟是什么原因?

江门资讯助手1 2017-12-15 0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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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不乏这样的案例,围绕修剪小区绿化树木的是与非,两座相邻别墅业主爆发了持续的不可调和的冲突。

小区物业管理,

说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处理不好却能酿成严重影响业主工作生活的事端和纠纷,

在我市不乏这样的案例,

围绕修剪小区绿化树木的是与非,

两座相邻别墅业主爆发了持续的不可调和的冲突。

                 

广东法大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智勇参与了该起纠纷的调解,他介绍说,事情起因是两座房屋中间的一颗绿化树长势良好,一位业主精心呵护,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另一位业主则认为该树根系发达,影响自家护土斜坡安全,坚决要求修剪、砍伐,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双方遂起争执,投诉到物管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还引来媒体采访,事情越搞越大,双方均不开心,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近邻,却变得水火不容。

“就这样一件小事,双方投诉找到物管公司、相关政府部门、媒体,各方人士还真不能简单判定谁是谁非。”林智勇说,“拿出让双方都服气的方案,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为此当事人双方又指责物管公司不作为,其实是指责他们不按自己的意思作为。”

林智勇进而讲到,以上事例,充分反映物业管理的复杂性,类似剪枝、养狗、丢垃圾、占用公共地方等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实则不小,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相当大的困扰,大量投诉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也招架不住。

那么,这些事有无依法解决之道呢?

“肯定有,只是这解决之道,有点‘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意思。”林智勇指出,我国《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两条法律的重点和玄机在于——有些事不是靠有关部门、物管、业委会来裁决是非解决,而是靠当事人自行和解。”林智勇表示,具体到上文提到的修剪树木争端,不适合用法律规定判断是非,而要靠争议双方自行协商或者接受他方调解,相互妥协让步,双方做不到,只有诉至法院,法官最后也不是适用具体法律条文,而是靠“习惯”和“公序良俗”来断案结案,了结双方争议纠纷。明确到以上道理,陷入物业管理争议的业主们,会做出更加理性的选择。上文提到发生争吵的两户业主,最终息事宁人主动和解了。 

                      

作者/周春锋

责编/燕子

来源:江门置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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