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优化旧楼加装电梯手续流程:业主同意书无须公证只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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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蓬江区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更加便民利民,目前该区市民在办理老旧城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时,业主同意书无须公证,只要签订书面意见书并进行公示即可。
按《江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交加装电梯同意书,而同意书须公证,即专有部分占拟加建电梯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公证书。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报建股工作人员林莉莹介绍说:“以前要公证的,现在只需要签一份书面意见,在公示阶段直接将他们同意的情况写在公示文里。如果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或者反馈的意见,就不需另行公证了。”
据介绍,自蓬江区3月下旬出台旧楼加装电梯每台较高可获10万元财政补助政策以来,市民反响热烈。近期规划部门每天都接到不少咨询电话,了解楼宇是否符合加装条件。同时规划部门受理加装电梯申请宗数也大增,仅3月份就收到5宗申请,约占去年全年申请量的近一半。从2018年至今,蓬江区规划部门共受理了18宗加装电梯的规划许可申请,目前已有8宗获批,其中雅景花园和江华小区的4栋楼已开工加装电梯。
加装电梯需开展哪些前期工作?
那么,旧楼业主加装电梯时,前期都要开展哪些工作呢?
林莉莹表示:“首先建议业主们找一些专业的电梯公司到现场勘察,另外出了方案后也要内部协商一致,以及加建方案有没有占用道路、绿化等较易引起争执的问题,都要提前注意。”
目前,市民可到蓬江区一门式服务中心或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加装的电梯完工验收合格后,蓬江区旧楼业主即可申领相关的财政补助。
(江门台记者潘小波 编辑王芬芳)
来源:江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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