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租赁问题引争议,看看业主和开发商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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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名为《江门市江海区珑山居的业主们:我们花了一百多万元买的家,现在有家不能回,请问我们的归家之路在哪里?》的文章被大量转发。
文章直指车位问题,涉及车位售价、尺寸、租赁等问题,由于车位售价、尺寸属于老生常谈,且本报已做过多次报道,所以本次聚焦车位租赁问题。
记者走访发现,在车位租赁方面,业主不满的焦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开发商不遵守口头承诺;二是车位租赁比例偏低;三是车位租金较贵。
对此,记者采访了部分业主、开发商及业内人士,看看他们怎么说。
事件:业主和开发商因车位租金等问题起争执
提及车位问题,珑山居的业主潘女士来了兴致,但她表示,“只是知道很多业主在闹,究竟是怎么回事,还不太清楚。”
5月18日下午,珑山居总经理张国强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珑山居共有690多户,车位配比是1:1.2,住宅部分共有800多个车位,项目分为三期,排名前列期已于2016年年底交楼,从那至今,小区免费提供车位给业主使用,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车位正在确权中,二是开发商想让利于业主。2017年12月,一期C区共168个地下停车位获取了产权证,而一期B区共400多个地下停车位还在确权中,2018年4月1日,车位销售方案公示:C区车位不租只售,均价是每个13万元左右;B区车位全部用于租赁或临停,参照周边小区,如帕佳图观园、海伦湾等小区的收费情况,临停费用为每天12元,月租为360元。值得一提的是,业主在今后购买车位时,可以扣除已交的租金。对此,部分业主表示不满,认为车位售价、租金、临停费用都高,同时,他们不愿租赁、临停B区的车位,认为应拿出C区的部分车位用于租赁,后来,双方开会协商,开发商做出让步——在C区拿出35个车位用于租赁,同时将月租降至300元,按月续租,待可售车位余数少于20个时,临租车位可开放供其他业主购买,不再提供临租。业主依然不满,认为月租220元比较合适。
珑山居车位引发的广泛关注,可以透过住宅楼电梯轿厢窥见一斑,上面贴着多张A4纸,有江门市江海区泰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贴出的《珑山局停车方案公示》、《给珑山居全体业主的一封信》;也有外海街道墟镇社区居民委员会贴出的《致珑山居业主的一封信》;还有珑山居维权业主贴出的“关于‘江海区外海街道珑山居小区车位问题’的诉求”以及“江门市江海区外海珑山居小区篮球场诉求”等。
调查:车位租赁数量和租金成关注焦点
记者走访并梳理发现,在车位租赁方面,业主和开发商主要争议的焦点有两个:一是车位用于租赁的数量,二是车位的租金。
焦点一:车位租赁数量少,业主不满
“六七百户人家,只有35个车位用来租赁,太少了啊。”业主李先生抱怨道。
“35个车位能够满足业主的租赁需求,因为目前才租出6个。”珑山居总经理张国强同时讲到,他们投资建设了车位并拥有车位的产权,有权选择车位的销售方式。
市住建局房地产和产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开发商投资建设车位(车库)后,能依法取得权属的车位(车库),其产权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采用销售、出租或赠与的方式处理产权车位(车库);同时,他们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作为管理依据,里面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此可见,里面也没有谈及车位出租的比例。
“关于车位的法律定位问题,业主们有很多诉求,遗憾的是能对业主诉求有帮助的法律依据不多。”广东法大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智勇,担任我市某高档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多年,又代理过多单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他表示,小区的销售顾问在卖房时说,小区的车位可售也可长租,实际到了后来,开发商说只售不租,消费者难以找到法律依据维权。
合璟华富地产总经理黄锦康坦言,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有权选择处理车位的方式,比如只售不租,但另一方面,车位又属于需求度、关注度较高的配套产品,所以,开发商往往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谨慎行事,比如,在合同上写清车位的情况、销售方式。
他还表示,如果站在业主的立场,应该拿出部分车位用于出租,但如果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他们更乐意只售不租,主要在于收益上的区别——目前在江门,每个小车位的均价约15万元左右,如果按照4%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每月租金约500元,而实际上,江门车位的租金在每月300元左右。
如他所说,记者走访获悉,我市较多小区的车位只售不租。
“既然业主选择了楼盘,双方之间是存在一定感情的,也希望开发商能照顾到业主的需求,拿出一定比例的车位用于出租。”街坊黄女士表示。
事实上,像黄女士这样的街坊不少,他们希望处理车位的时候更加人性化,毕竟,有些业主经济并不宽裕,再加上,有些业主面临一些客观因素,比如工作的调动等,租用车位更为实际。
焦点二:车位租金如何定?
小区车位租金如何,亦是街坊关注的焦点。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省定价目录,小区车位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开发商(物管)与业主协商确定。
“您觉得小区车位租金应该怎么定?”在本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的此项问卷调查中,吸引了825名网友参与,其中有458人选择了“参考周边同时期同档次小区价格。”
事实上,多个受访小区的相关人员也有此表示,其中,珑山居总经理张国强表示,他们之所以制定每月300元租金的方案,是参考了帕佳图观园、海伦湾等小区的车位租金。
记者随即以置业者身份走访了周边项目,龙溪新城吴先生表示,由于车位没有正式开售,具体情况不太好说,估计到时会拿出部分车位用于租赁,租金根据市场价;财富海景吴小姐表示,他们的车位没有确权之前,部分用于租赁,月租为300元,车位确权之后,只是用于售卖、临停,不再出租;帕佳图观园周小姐则讲到,车位以后是否只售不租尚不好说,但目前可租,含管理费每月350元,除去每月30元管理费,车位每月租金是320元……
“蓬江的车位租金是300至500元,江海的车位租金是200至300元。”嘉毅地产总经理邓桐燊表示。
如他所说,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中介机构,并结合58同城、赶集网,以及本报发起的微信问卷调查发现,江门市中心城区每月的车位租金在300元左右。车位租金高低,主要和小区位置、小区档次,车位配比大小等因素有关。
采访快要结束时,张国强表示,希望双方做些换位思考,多些良性沟通。
“只要是合理的要求,我们都会尽力满足。”张总举例说,业主曾要求加建一部电梯,他们考察后,发现这一想法比较合理,便掏出20多万元于以支持。
来源:江门置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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