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 较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

江门资讯助手1 2018-10-23 08: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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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傅雅蓉) 记者日前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较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

江门日报讯 (记者/傅雅蓉) 记者日前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较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28元,增幅高达23.33%。我市从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9月份调整提高部分。

目前,我市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调整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73元,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这是自2010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第七次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较低标准。据测算,此次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提高,2018年各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支出合计约1.8亿元。

据了解,我市将从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9月份调整提高部分。全市153万名城乡居保参保人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其中,约52万名已领取待遇人员每月养老金直接增加28元,并且补发9个月合计252元。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城乡居保惠民政策,接下来,我市将严格监控待遇领取资格审核,指导各市(区)社保局仔细核对人员信息,及时设定调整参数,协调资金到位,跟进信息系统待遇发放数据,确保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依时足额发放到位。

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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