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前,新建、在建项目需要完成这项工作!

江门资讯助手1 2018-12-11 18:00:56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2018年12月20日前,新建、在建项目须完成在施工现场配备用工实名信息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APP移动定位、电子围栏或门禁闸机系统)和设立信息采集点。

2018年12月20日前,新建、在建项目须完成在施工现场配备用工实名信息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APP移动定位、电子围栏或门禁闸机系统)和设立信息采集点。

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新建、在建项目须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在施工现场配备用工实名信息采集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APP移动定位、电子围栏或门禁闸机系统)和设立信息采集点,并同步实现与江门市建筑工程用工实名信息化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的实时数据对接。

保障工人工资支付

市住建局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以及建信开太平公司签订了《共建农民工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战略合作意向书》,以加快培育和发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务市场为主线,在建筑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金融创新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加强合作,构建开放共享的“农民工普惠服务平台”。

对落实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且接入市住建局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的企业,将获得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专项融资授信服务资格,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保障工人工资支付。

为督促企业落实,该工作将纳入江门市政府对各市(区)政府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

对未按规定落实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由各市(区)住建部门和市安监站责令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

整理:搜狐焦点江门站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