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谨慎 当心这4种买房"缩水"陷阱

狐芦娃 2017-10-31 11:14:2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很多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了解得不够全面,或者听信售楼员的一些不靠谱的承诺,稍不小心就会掉进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常见的就是面积缩水、规划缩水、年限缩水、层高缩水。那么,买房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办呢?

很多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了解得不够全面,或者听信售楼员的一些不靠谱的承诺,稍不小心就会掉进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常见的就是面积缩水、规划缩水、年限缩水、层高缩水。那么,买房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办呢?

1、面积缩水

有些开发商会在户型图上标明房屋的赠送面积,但是购房者签合同时或者实际入住测量才发现赠送面积根本没有宣传的那么多。或者售楼员开盘的时候介绍楼盘的公摊为18%左右,但是签合同才知道是25%,相差很大。

建议:购房者要明确两点,一是赠送面积不能以图纸上的标注为准,图纸只能作为参考,具体的面积需要购房者查看购房合同里面的规定或者去毛坯房中进行测量。二是要在看房阶段仔细询问公摊面积,特别是要买的楼栋的公摊面积,因为每栋楼的公摊可能不同,不要笼统的问。

2、规划缩水

现在很多楼盘都在卖未来“规划”,比如承诺附近会建大型公园、商业体、学校、医院等等,有的还在宣传中附上了整体规划图。还有的开发商还没拿预售证就开始卖房,购买这样的房子,风险很大。

建议: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3、年限缩水 

有的楼盘拿地时间很长,这样实际的使用年限就会很短。特别是一些烂尾楼或建了很多年的房子,实际的使用年限已经很短了。售楼员在介绍这种楼盘时会刻意避开拿地时间,转而介绍楼盘其它优点。

建议: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分为40年、50年、70年,即我们所说的40年产权、50年产权、70年产权等。假如开发商是2007年拿的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013年才开始建房子,到2017年房屋才交付给购房者,这个时候,购房者拿到手里的房子,虽然房子的产权是70年,但实际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为60年。建议买房人在签约前,较好到相关部门就土地性质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4、层高缩水

有的购房者很在乎层高或者就是冲着某个楼盘的层高优势去的。比如,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层高为2.9米。交房后才发现房屋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层高有的为2.8米;而实际自测时,发现高度为2.6米—2.62米不等。

建议:从法律上讲,合同首采文意主意,即以写入合同的文字为准,所以仅仅以笔误为由不能影响违约事实。商品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没有约定开发商赔偿数额,法院只能从合理性角度出发,酌情确定赔偿数额,而这种赔偿数额一般低于业主的预期。因此,对待层高“缩水”要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数额,建议买房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数额。

以上是为大家盘点的买房常遇到的“缩水”陷阱,最后提醒购房者,买房不比买菜,一定不要大意,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切以合同为主,眼见为实。对于售楼员关于未来规划、配套的介绍,一定要再三确认询问核实,不要轻易就听信售楼员的宣传。对于楼盘特有的一些优势,也要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细细盘问,最后能问出个前因后果,这样心里才更有底。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